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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规范校友返校活动管理,保障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,提高校友接待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组织者(一般以院系为活动组织单位)应落实专人负责校友返校活动的全程组织工作,落实活动经费及相关材料的准备。并将校友返校活动的有关信息提前通知给校友办,以便校友办与活动组织者联系相关事宜。

   第三条 根据组织者需要,校友办将协助做好以下工作:

1.邀请学校有关领导与会;

2.联系提供校内校友活动和会议场地;

3.联系落实校史馆及其他参观场所;

4.提供学校介绍(宣传册);

5.陪同参观校园;

6.协助联系入住宾馆、就餐及用车等工作。

  第四条 凡回校的校友,视不同情况或不同情形,按照本办法予以接待。

  1.校友会顾问、处级以上或海外专家校友、优秀校友、杰出校友等来校访问的,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院系、部门共同接待,其活动安排由学校办公室和校级联络员拟定;

  2.以班级(专业/年级)为单位组织的校友返校活动,由校友办公室和相关院系、部门共同接待,其活动安排由返校班级(专业/年级)与校友办公室和相关院系、部门联络员协商确定;

3.以个人名义回校看望、访问老师、同学、朋友且与学校没有公务联系的校友,由其所看望、访问的老师、同学、朋友及相关联络员负责接待。

  第五条 校友以班级为单位返校活动的主要项目(形式):

   1.座谈会形式。主要内容包括:

  (1)学校向校友介绍学校的概况和发展规划;

 (2)校友向学校、老师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,畅谈感受,与学校开展各种方式的合作,向学校提出建议等;

  (3)参加人员:学校领导、相关院系、部门领导、教师代表(人员由回校校友选定和邀请)或相关联络员、在校学生代表。

  2.报告会形式。形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各位校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,主要内容包括:

  (1)学术成果展示;

  (2)个人或企业创业历史介绍;

 (3)本人所在行业、学科领域发展现状,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;

(4)社会及本行业对人才需求情况,现场人才招聘;

 (5)对学弟、学妹的希望。

  3.参观校园并合影留念。

  4.向母校赠送礼品或捐款(校友自愿原则)。

  第六条 集体返校校友的组织者须提交一份班级(专业/年级)同学通讯录、集体照片、校史馆征集物品及清单(校友自愿愿意捐赠或复制的原则)给校友会办公室。

  第七条 学校鼓励校友以班级或个人名义,在校园内认养或栽植珍贵树木、设置永久性纪念标志。

  第八条 校友向学校捐赠的现金由学校计财处收取并开据收据,校友向学校捐赠的礼品由校友办公室按规定程序代为收取。对校友捐赠资金、实物的使用和管理按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办法执行。

  第九条 校友返校活动所需经费由校友自行解决。

 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友办负责解释。